曾祥明 ,1977年8月生,湖北仙桃市人。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2005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。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系讲师。先后在河南社会科学、法制日报、宪法年刊(2005)等发表多篇署名文章。参与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主持的《中国宪法文本研究》课题的《中国宪法文本之核心概念研究》和《成文宪法比较研究》。讲授的主要课程包括宪法学、国家赔偿法,共3届290余人。
发表的主要论文:
改革是现行宪法发展的原动力—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2年年会综述 第2作者 法制日报 2002年10月24日理论版。
《论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制度的完善》,载《河南社会科学》2004年03期;第2作者。
《进一步完善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若干思考》载《学位》第1作者 2005年06期。
《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整合》 载《甘肃农业》 第1作者 2005年08期。
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年研究综述》 载《宪法年刊》(2005)第1作者。
《公民罢免权理论源流考略》载《兰州学刊》 2007年02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