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关于宪法学学科性质的探讨
有关宪法学学科性质的研究,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:(1)宪法学的学科属性,即宪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,还是政治学的分支学科,亦或是法学和政治学的边缘学科的问题。(2)宪法学的功能属性,即宪法学是理论法学,还是应用法学的问题。(3)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属性,即在法学体系中宪法学是基础法学,还是部门法学以及宪法学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的关系问题。(4)宪法学与哲学、经济学、历史学等相关社会科学学科的关系问题。
2、关于宪法学体系的探讨
近十多年来,我国宪法学界一直在致力于宪法学体系的科学探讨,并在不断地向纵深推进。有关研究现已形成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:(1)宪法学的基础理论体系,即宪法学的基础理论由哪些内容构成;(2)宪法学的逻辑体系,即有关宪法学的逻辑起点、基石范畴、范畴及其相互关系;(3)宪法学的学科体系,即宪法学由哪些分支学科组成。
3、关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
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,我国宪法学就开始了关注对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探讨。关于宪法学研究方法的研究,主要涉及以下问题:(1)在宪法学研究中借鉴、引进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,如系统论的方法、实证分析的方法、法的经济分析方法、结构主义的方法等。(2)反思中国宪法学的研究方法,并致力于探讨宪法学独特的基本研究方法。就前者而言,主要集中在对阶级分析方法的必要性、合理性和局限性的分析与检讨。就后者而言,一方面是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权利或法权分析等方法,并进行了必要的论证;另一方面是对现有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整合,提出了经济——阶级分析等方法。(3)建构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体系。宪法学研究方法是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辨证统一,不可避免地具有多样性的特点,各种研究方法也存在内在的关联性。因此,构建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体系也是宪法学研究的前沿性问题之一。一般认为,该体系由方法论、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构成。
4、关于宪法学发展趋势的探讨
关于宪法学发展趋势的探讨,宪法学界尚未达成共识,主要的观点有:(1)从宪法学整体的走势上看,有学者认为本土化、综合化、政策化和国际化,是宪法学的发展趋势;(2)从研究领域上看,宪法学将主要围绕中国宪法的适用、宪法修改模式的转换、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、政党的宪法地位等基本问题展开;(3)从研究的理论趣旨上看,宪法学将更关注民生和基层社会生活。